在今天的社会上,讲究的就是男女平等,
就说说我们国家政府就好,又否有重视过女人的权益呢?
虽然我们国家还是有委任女性部长,但比起较早前的政府还是差了很多,
甚至这些女性部长还不如当时候的女性部长啊!
再说回,现在的政府,就是有委任女性为部长又怎样呢?
这个政府就是拥有着歧视女性的行为举止,
看一看有关在海外产子的事件就是一个歧视女性最好的例子了啊!
早前,高庭宣布不管是男或女,
只要是马来西亚公民在海外生的小孩一律都可以得到马来西亚公民。
高庭这项宣布的确是让女性感到非常开心,
因为之前只有父亲是马来西亚公民的才有权利得到公民权,
而母亲是马来西亚公民的是没有资格享有这个权利。
看看,这是不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呢?
在高庭宣判这个结果后,政府也表示会全力的上诉,
就连内政部长也给予了上诉的理由,但这个理由又再一次显示政府歧视女性。
部长说,这是因为马来西亚禁止双重国籍,但这个解释就是非常的奇怪咯!
真的搞不懂在这个政府的思考逻辑是什么呢?
禁止双重国籍?这和母亲海外产子得到公民权又有什么“挂钩”呢?
母亲是公民在海外产子得到的公民身份就是双重国籍;
父亲是公民太太是海外国籍在海外产子得到的公民身份就不是双重国籍?
这两者究竟有什么不一样呢?
与其说不一样,倒不如说,政府歧视女性更加适合吧!
看到政府对高庭判罚感到不满时,
我真的搞不懂这个政府的逻辑是什么啊?
父可以取得公民权,母亲就不可以?
这岂不是有歧视女性的举动吗?
别告诉我,这一切都要以男士为主,因为这一样也是性别歧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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