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4日星期日

道了歉就可以没事了,艺人是否有赦免权呢?

在犯错后是否就会没事了呢?这当然就要看犯什么错了。。。。。。。但我总觉得艺人在犯下刑事罪时都会道歉,可是道歉后,就听不到被提控或是有牢狱之灾等。最多也就是判罚当社会服务令而已,这也不仅要问,艺人是否有赦免权呢?

看看N年前,占据娱乐版头条的谢霆锋顶包案,最后的结果,还不是被判罚当24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反观,一位警员却要受到牢狱之灾的命运,也就是这样才奇怪,艺人是否有赦免全呢?

除此之外,我国歌手曹格也因喝醉酒在大庭广众动手飞踢自己的好友——侧田,但最后也只是罚款破坏公物的罪名,而至于打架罪名还是一样做社会服务令而已。。。。。。看来社会服务令,似乎已成为了每位犯罪的艺人们最终的判罚,再看看就算是易杰齐犯了盗领罪,也是被判罚服务令。可是试问如果一位普通的百姓也犯了这些罪名,是否又会有同样的“待遇”呢?

难道生为艺人就有如此的“特权”吗?看看近日轰动娱乐圈的非礼案,就算有了受害者,甚至物证也不见犯罪的艺人得到法律的制裁,这可是羡慕死那些想“干案”的“淫魔”叻。。。。。到底是不是艺人就享有如此好的‘特权’呢?这我也不知因为这些都是在发生在海外的关系呢?但我相信有名声的一人或是政客遇到这样的事,通常都会“平安度过”的,就看看我国面对提空的政治人物案件,通常都开审几年,就这样慢慢地逐渐让人忘了有政治人物遭提空的事件,而最后这些政治人物的判罚,当然也就是这样的“平安”咯!!

其实,我觉得身为公众人物,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得是民众的榜样,可是在犯了罪后,他们却得到这么好的‘待遇’,这是非常不应该的。。。。。。。我觉得应该一视同仁,因为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罪咯!!!不是道了歉就可以没事了。。。。。。因为艺人绝对没有赦免权的。。。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