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近,我看见Rihanna出现在一个国家的新年倒数活动上,原本这些歌手在某个国家参加倒数活动是很平常的事情,但这个国家并不是欧洲或是亚洲其他国家,而是阿联酋长国的阿布扎比(U.A.E Abu Dhabi)叻!!没错,就是这个100%属于回教的国家叻!!最令我惊讶的是既然还有人愿意花费RM375进场观赏Rihanna及这项倒数活动叻!!
我会觉得奇怪与疑问是难道身为回教国的阿联酋的当地人民没有反对吗?报道说Rihanna也是签下了与当地政府的同意书后,才有‘机会’登入这个国家回教国表演的啊!!如果这样是否会很奇怪呢?因为在我们这个属于多元国家的国家,就算有了政府的批准,还是会有一班的‘古老’、偏激的宗教组织的抗议叻!!反观,在那真真属于完全信仰回教的国家却可以让有性感衣着的Rihanna登台表演。
也真的想请那些过度敏感的宗教组织,别再抗议这些已被政府批准的外国歌手的演唱会了,就连阿联酋都允许了,为什么依然还有非土著的马来西亚却不能呢?我们又凭什么呢?这样是否会很奇怪呢?
Rihanna既然在U.A.E参加倒数活动叻!!
马来西亚偏激的宗教组织,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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