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如果在路上遇到这群“屁孩”如此的举动时,
也许还有人真的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呢?
但相信只要是马来西亚人都知道这群“屁孩”就是马来西亚“新国宝”——蚊子党啦!!
日前,国内有位女司机就是因为在凌晨三点不幸撞死在路上横行霸道的蚊子党,
虽然两次推事庭已经判罚无罪了,
可是高庭却推翻判决改判女司机必须入狱6年,
这判罚也引起哗然,因为很多人都认为女司机没有错,
女司机不是在酒驾,也没有吸毒的情况下,
这判罚让大部分的国人都感到不满,更控诉“司法不公,天理何在”啊!!
其实‘焦点’应该在这群“屁孩”和他们的父母,
因为这根本就是“害群之马”嘛!!
图中的照片很明显就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就连脚车也不允许行驶,
可是这群“屁孩”却如此霸道在高速上如此危害公路使用者的安全。
那请问意外发生了,谁该负起最大的责任呢?
司机有罪的话,那这群“屁孩”没罪吗?
还有这群“屁孩”都是未成年少年,该如此霸道在高速行驶,
请问这又是谁的责任呢?
就像女司机撞死的“屁孩”可是在凌晨三点还在公路上横行,
那请问父母可以完全一点都没责任吗?
今天死者父母虽应该被同情失去孩子的痛,
可是这也是这些父母未能好好管教孩子的后果,不是吗?
今天这群孩子不仅让父母心痛,还成为社会上的害群之马啊!!
所以,当听到孩子的父母感叹:“迟来的正义”时,
说到头头是道,好像忘了自己也该负起最大的责任啊!!
希望上诉会成功,让这些父母得到应得的‘惩罚’。
虽然交警,甚至交通部已经立法这些未成年在路上如此危险举止,
父母是要被入狱的,
可是这永远也是“嘴上讲讲而已”,实际的行动根本就没看到。。。。
所以是否会提控这些“屁孩”的父母呢?
疏忽孩子造成死亡,父母绝对要负起责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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