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我国的法律,老实说真的是感叹多于赞赏的。
一种就是对付平民百姓的;
一种就是对付所谓的政治人物咯!!
近日我国的法律又再一次引起争议,
而这个争议几乎让马来西亚一些人感到非常的愤怒,
更认为法律不公,天理何在啊!!
说的就是在6年前轰动我国的“蚊子党”事件,
被告2次都被判无罪,可是这次竟然被判6年监狱,
而且还是得即刻被逮捕即刻入狱。
就是此事让似乎激怒了一些马来西亚人,
因为真的认为被告根本就是无辜的啊!!!
只要知道“蚊子党”是什么时,
肯定都会认为被告是无辜的,毕竟那些“屁孩”在凌晨三点在路上横行霸道,
那请问如今意外发生了,难道只有被告有责任吗?
请问死者的父母难道有没有责任吗?
放任未成少年在凌晨三点在路上横行霸道,出事了才哭哭啼啼,
死者父母就没有应该负起的责任吗?
再说,今天那些意图不轨又奸杀的被告才入狱4年,
可是这位少女就这样6年,又不可保释,这天理何在呢?
还有有一些政治人物已经被法庭誉为是“国家耻辱”了,
已经被判入狱,可是至今还是依旧行动自如,
我真的不知道这个国家的法律到底是怎么了啊!!
那么的双重标准的吗?
我真的不想说这是有关于种族、肤色之类的言论,
因为我真的希望绝对不是。。。。可是今天看到我国的法律,
还有国人的对立,真的就是有关于种族之类的吧!!!
至今,那些总是会在时事“插上一脚”的政治网红也未曾发表言论,
只因为这是触及种族和肤色的关系咯!!!
当然也有一些华裔很认同这项的判罚,认为这没什么好上诉的,
我清楚明白是需要负起责任的,但被告真的是无辜,
因为被告又不是在路上奔驰造成意外,
而是在一般的行驶速度发生的意外,
真的要担起责任的话,吊销驾照就好嘛!!!
至于判罚入狱,还是即刻的,那就真的没必要了,
如果是如此,那死者的父母也是需要负起责任啊!!
也得为死者的所作所为,和自己不是称之的父母负起责任啊!!
还是那句,对于马来西亚的法律就是感叹。。。。
一个政治人物被判有罪,依旧行动自如;
一个平民百姓在无辜的情况被判就得及时入狱,
真的是法律不公,天理何在啊!!
苍天啊!!!这是什么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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