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3日星期二

炫耀

昨天的人用财物、物质上向众人炫耀自己多富裕。可是随着年代的变化,人越变越阴险,今天已经没有人敢向众人炫耀自己是多么富裕了。

但也因为网络的发达,许许多多富二代已从向众人炫耀‘转换’了另一个方式了,这些富家公子公主已经慢慢的在社交网站上炫耀自己多富裕。。。。。。

也因为网络,许多爱炫耀一族都纷纷通过网络炫耀自己的‘杰作’、‘作品’,当中既然还有人将自己的性爱通过网络向众人炫耀。。。哦!!我的天啊!!

也许有人认为这是别人的私事,当事人有权利这样做,也根本不需要理会别人的意见,其他人也根本没有权力理会别人的私事。可是,当将私事公诸于世给众人“观赏”时,这似乎已经不再是私事,而是引起争议的‘公事’了。

其实,每个人都有炫耀的权利,就像今天的社交网站,到今天自己的Blog,这也算是炫耀的一种。可是,我始终认为只要炫耀没有太Over,也不会引起社会大众的争议,这炫耀绝对是可以的,但如果引起社会舌枪唇战的炫耀,那就最好不要咯!!

但我也不得不承认,究竟怎样才算是被社会讨伐的定义,这都是很难理清,因为就算是引起恐慌的事件,也还是会有人支持的咯!!

炫耀心态每个人都有,也许对新时代的人来说,所谓引起社会哗然的事件,其实并没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咯!!只是一些‘吃古不化’的老一辈人接受不了而已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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