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7日星期日

攫夺案越来越严重,谁将负责呢?

近来攫夺案的新闻可是天天见报哦!!最令人感到愤怒的是这些连续的攫夺案既然夺走了4条无辜的生命叻!!而且还全都是一尸二命叻!!!这样的社会事件已不是近来才发生的,这些已经发生了多年咯!!但至今还继续发生,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有人说,这是因为经济不好,造成许多人失业,所以治安才会‘响起警钟’的,但也有人说是警察没有真真的办事所造成的。当然这些都是原因之一吧!!但是否经济好就不会发生攫夺案吗??有谁敢保证呢?至于警方,如果像总警长曾说过的,1位警察需要面对2000名的公众,他/她们可面对得来吗?除非警察是超人啦!!!
我总觉得最大的责任应该是干案者本身与电影公司。因为最近的本土电影都是播映一些有关破坏社会风气的电影。既然电检举可以禁止国外一些不服国情的电影,那么难道这些本土的电影就适合吗??虽说电检举已规定18岁以上才可观赏,但那些依然还不会想的18岁青少年观赏后,一顶回学习电影里面的情节的,那么社会将会多出了一个‘社会败类’咯!!!
也有人也觉得父母亲的教育也是蛮重要的,但我觉得就算父母亲管得很严又如何呢?只要他们还依然我行我素,‘睬父母都傻’的心态,还不是一样吗??其实,除了这些外,法律也应该负起责任的,因为往往法律判罚这些攫夺匪时,都只是监禁几年而已,如果法律修改将攫夺匪与毒品贩卖者及杀人犯都被判死刑,这样不是更好吗??虽说,死刑似乎过重了些,但试问今天犯毒、杀人也是死刑啊!!但还是有人在干啊!!!那你说啦!!攫夺匪会怕吗??再说,攫夺匪夺取他人的财物更可能分分钟害死别人,难道这些举动还不算杀人吗??难道判狱几年后,就会改过自新吗??又有几个人真的改过呢?最近有警方的心理学家建议将攫夺匪挂上牌到街上扫街的建议,但我实总觉得还是不足呢?对我来说,还是死刑才是最好的。
其实,自己本身的自爱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自己才可以对自己负起最大的责任。因为经济不景气所以夺取别人财物这只是藉口而已嘛!!!自己才应该负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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