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吐槽(182)

 
投票是一个民主国家给予人民的一个最基本的权利,
人民可以利用手上的一票去投选他们自己喜欢的政府或是领导。

有人说,拥有这个权利人民选出的领导才会让人心服口服呢!
可是真的是如此吗?真的会让人心服口服吗?
其实当一场选举拥有“拉锯战”时,相信不管是候选人或是支持者绝对不会轻易的‘认输’,
哪怕已经尘埃落定也好,输的一方绝对不会如此轻易地罢休,
种种的不理智的行为举止将会被输方来表达对选举的不信任。

不管是今天的美国也好,又或者是在我们马来西亚,又或者是在台湾,
还有最近的事欧洲的小国——白俄罗斯,
输方总会对于选举产生质疑,就是认为有舞弊的举止。
那请问这又怎么算是心服口服呢?

其实最不能心服口服的事候选人自己或是支持者,
或许就是“输不起”的关系吧!所以总会用法律途径,或是言论来“攻击”对选举的不满,
这的确就是在“拉锯战中”输的一方,一定会有的行为举止。

当有如此不认输的候选人和支持者时,
那请问投票又有什么意义呢?要知道之所以投票,就是想选出心目中的领导,
而候选人真的不要以为自己是绝对受欢迎,别人一定把票投给自己,
因为这绝对不是投票的意义,投票的意义就是“随时可以转换码头”啊!
自我感觉良好的,也一直以为自己是受到欢迎的,那抱歉,
这绝对不是在民主国家,除非你身处在不民主的国家,或许这个“愿望”就会实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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