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星期日

吐槽(176)

 有台湾人认为今天台湾的治安已经开始“腐败”了,
对于国外人,包括马来西亚人,一般都会认为台湾的治安比我们国家好很多,
可是事实又否是这样呢?

今天台湾的治安问题对于台湾人来说,
已经是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了。。。
他们都会认为这就是因为法律上并没有阻止,反而却好像‘宽恕’了嫌犯犯的错。

在一个民主的国家,今时今日谈的就是言论自由和人权之类,
所以不管是台湾或是马来西亚,
今天绝对有这一类人正在捍卫着民主自由和人权,
但这些人捍卫的人权就是要“剥夺”死刑,认为死刑早已经不适合在这个年代出现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让台湾的法官总是轻易的‘宽恕’那些犯罪者,
已导致台湾的治安慢慢的败坏的最终主因呢?

“一命偿一命”,这根本就是很合情有合理的啊!
真的搞不懂,为什么这些所谓人权组织就是认为不合情合理呢?
和这些杀人犯讲“人权”?这些人是不是有病呢?
杀人犯可以为了自己的自由去杀害别人,被捉了还可以有人权自由,
那请问死掉的死者难道就没有生存的权利吗?

我并不是反对讲究人权,只是要看事情、要针对事情,
人权组织可以为嫌犯讲究人权,可是又曾几何时为死者讨回人权呢?
为一个社会的人渣,甚至是垃圾讲究人权,这根本就是在浪费社会的资源啊!

“刀不是割在自己身上并不会觉得痛”,
这些替嫌犯讲究人权,甚至是反对死刑的人,也许事件并不是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所以感觉到应该为每一个活下来的人讲究人权的重要。
可是如果有一天,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时,又否还会继续提这些嫌犯讲究人权呢?

并不是‘鼓吹’血债血偿,
只是要让这些嫌疑犯,尤其是杀人犯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都需要付出代价的,
而不是做了如此残暴的事情后,还可以有权利活在这世上啊!

但这些所谓“反废死联盟”又或是台湾的“恐龙法官”又怎么会懂这道理呢?
杀人犯可以再教化,这根本就是“放虎归山”,
人永远可以“改过”只有在自己即将面临死亡的时候啊!

真的想问问那些讲究人权的人,
请问死者就没有权利讲究人权吗?为什么死的却是他们?
这些组织的人又有谁为死者“声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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