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反贪委员会主席发表了让我认为对华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言论啊!!他说华人宁愿卖盗版光碟,也不愿意当反贪官。我认为这言论是对我们不公平的叻!!虽然,我承认的确许多华人都不愿意当执法人员,但其实这是由原因的啊!!
1)华人社会在60、70年代,许许多多的家族已经是从商乐,这也自然而然的接下来的几代几乎都是从事家族生意咯!!这也使到在我国当讲起华人时,几乎都是对商业比较有兴趣吧!!
2)试问就如主席说的:“待遇低,工作累”!!要这些已经有家族生意的新一代华人转投当执法人员,似乎并没有什么说服力叻!!相信我们宁愿“工作累,待遇搞”叻!!!试问今天只有区区几百块的薪金的工作,这些新一代愿意做吗?
3)不公平的待遇,相信也是其中一个考量的原因吧!!今天说到这些执法人员,给我们的印象相信只有停留在只是巫裔才适合当正的,因为很难有机会升职之类的吧!!随并不是全部的执法部门都是一样,但在多数人的印象就是如此啊!!
虽然,以前很多人说打政府工,就如打份‘铁饭碗’,但对我们而言,这’铁饭碗’并不能保证前途、前景及‘钱途’啊!!所以,希望主席在发言时,请想想在发言啊!!不然对我们华人是非常不公平的啊!!
如果待遇高,有公平的话,我相信还是有划一愿意当执法人员的,但相反的,如还是未见改变,我相信华人真的宁愿卖盗版光碟,也不愿意当执法人员啦!!
(P/S:也许你不认同我看法,但这只是我的言论而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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