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7日星期日

拥有之最,又有什么用呢?

真的高不懂我国政府,为什么总是喜欢创造最高、最长、最大的所谓的纪录呢?难道真的指示要符合“Malaysia Boleh”的口号而已吗?如果创造这支最是无需动用、耗费人民的血汗钱的话,那倒是无所谓咯~~相反的,如果是需要动用人民的血汗钱的话,那我看还是不需要创造吧!!!
就像拥有世界第2最大法庭之称得——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就是一个最佳的例子,这可是耗费了人民2亿4200万建的一座所谓的世界第2大的法庭,究竟有什么意义呢?法庭只不过是用来办案、处理司法问题的地方,我国政府真的有需要这么大一座法庭吗?真的要这么一座大法庭来干嘛呢?????
最可悲、可耻的是,这一座动用数亿打造的法庭已在1年里,严重水管破裂了2次呢!!!!也让我觉得非常生气的是每次的修补都得动用人民的钱,而且一次还是几万元叻~~~真的不知道政府打造着法庭的目的究竟是为了面子?为了口号?还是为了自己口袋、利益呢?如果打造一个比较实际的,如可以观光的,也许还可以为国家赚取外汇叻!!!可是打造最大的法庭,难道要有可去拍照留念吗?Choy,真的是大吉利市叻~~~~~
我真的希望政府不要再用前去大造什么之最了,因为这样指挥浪费人民的血汗钱而已啊!!也希望政府不要在布城(Putrajaya)建新的国会大厦,因为现有的国会已经化肥人民不少的前驱作为修了,维修好后,现在又说不要用,到底政府是这么想的呢?这样的政府怎么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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