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一位女司机撞死“蚊子党”的案件又峰回路转了,
在两次的判罚都无罪的时候,
高庭又推翻了这个判决,改判女司机坐牢6年,罚款兼吊销驾照3年,
这个判罚也在我国引起哗然,都指责司法不公,天理何在啊!!
其实这个判罚的确是“有问题”,
因为法官大人说:“路上欠缺光线,应该小心驾驶”,
就这样的理由就判罚女司机有罪,法官是不是“有问题”呢?
更不能接受的就是,哪怕女司机当时候的时速只是50,
这根本就不是快速行驶,也没有酒驾、玩手机,这也有罪?
真的对今天的司法法律存在很多的疑惑啊!!!
那请问死者的父母或是死者难道就是无辜的吗?
或许死者付出的代价就是丧命了,可是有时候觉得这根本就是咎由自取的吧!!
一些未成年的少年在凌晨三点在高速路上飙脚车,
而且还是完全没有手刹车的改良脚车危害公路使用者,
难道就没有罪吗?
法官都说了:“路上欠缺光线”,这些没有手刹车的改良脚车根本不适合在路上,
那竟然判罚女司机有罪,那这些已是亡魂的少年一样也是有罪啊!!
还有说到有罪,难道少年的父母没有罪吗?
今天可以痛哭流泪说判罚是迟来的正义,
可是这些父母是否有没有想过这也是自己的问题和疏忽呢?
凌晨三点啊!!谁会放任孩子凌晨三点在路上,而且还是未成年啊!!
那请问这些父母都无需付上任何的责任吗?
如果失去孩子就是这些父母付上的责任,那对女司机来说,这根本就是冤枉的啊!!
今天这件事绝对不是种族,
因为“蚊子党”可是危害所有公路使用者,
而公路使用者可是不分种族的,所以这个危害可是全国人民的啊!!
女司机撞死人的确要付责任的,但并不是这个结局,
因为女司机真的是“替死鬼”,
再说,警方N年前也在脸书上Po文“蚊子党”是犯法的,
而这些人的父母也必须得到惩罚或是牢狱之灾的,
可是事情过去这么多年了,警方又否有行动呢?
今天还说‘迟来的正义’,只能说:“羞不羞耻”呢?
失去亲人很痛苦,可是女司机岂不是一样也会失去亲人吗?
真的不要在害人了,如果真的不能好好教养孩子的话,
这样不只自己的家庭会粉粹,还会连累其他家庭也无辜遭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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