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星期四

吐槽(811)

众所周知,贪污是一种罪刑,
可是这一种罪刑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觉得讨厌的,
因为除了那些收取‘不义之财’的人不感讨厌外,
还是会有一些人对于贪污并不存在任何“感觉”的啊!!!

当然别人贪污这似乎是别人的事,和我们任何一个人无关,
可是当一位国家领导人涉及贪污时,
这是不是应该“另当别论”呢?
因为国家领导人涉及贪污,这可是会对国家带来“灾害”的啊!!!

但就是有一些人却把国家领导人贪污的事件看成是“小事”,
而且还把这位前国家领导人当成“英雄”看待,
哪怕该领导人已经被法官断定为“国家耻辱”的人物了。。。
这或许也证明了我国早已经‘沦落’到如此的堕落吗?
还得指望一个“国家耻辱”来领导,这个国家还有什么前途可言呢?

当然这就是所谓的民主,并没有什么对或是错的啊!!
只是不解的就是竟然已经被判罚了,为什么还依旧让这些人“自由自在”的走动?
而不是直接的入狱之类的呢?
马来西亚的这个法律,我也真的醉了。。。。真的搞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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