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30日星期三

死刑

死刑是一种法律所赐予的“权力”,以结束犯人生命作为的刑法。
通常遭受到这种剥夺生命权的囚犯都是犯下了严重罪行的,
这一种刑法也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法之一。

但这最古老的刑法却在今天引起了许多的争议,
所以今天至少全球有三分之二的国家已经在法律上废除了死刑,
这是因为死刑将造成一些问题在于司法无法补救的错误,
更会让无辜的人被愿望而死。。。。
或许死刑对于今天讲究人权的时代来说,真的是剥夺了囚犯生存的权利。

死刑的确会引起许许多多的争议,
可是当发生重大的案件后,死刑的存不存在就会是一个引起讨论的课题了。
就像日前台湾发生的轰动命案一样,
死刑该不该存在就引起了各界的议论纷纷了。

有人更直接向那些支持废除死刑的人出来对这起事件给与交待,
责问那又该如何处置这些禽兽不如的凶手们呢?
从各界人士的言论,总是认为台湾还不适合废除死刑。

先不说司法判断错误导致囚犯冤死,
死刑是否应该存在呢?如果死刑应该废除就是因为害怕误判让无辜的人冤死,
那全都是因为人的疏忽造成的,那司法界的人士就应该负起着一个责任啊!
如果司法界不要负责任,就把死刑废除为了就是逃避、保险、安全,
那请问台湾这宗有人证、物证的案件,难道就是因为是神经病就可以‘脱身’吗?

欠债还钱与杀人填命的道理似乎都是一样的,天公地道啊!
填命指的就是用法律来为被杀害的人还一个公道啊!
无期徒刑与终身监进或许也死刑也没有什么两样,
可是试问这些禽兽不如的人究竟还有什么资格生存在人间这么久呢?

死刑的确会有些残酷与残忍,
可是当一个人面对死刑的判决时,或许就是那些犯下滔天大罪的人,
这些人也许犯的罪更是让人不胜唏嘘、让人愤怒,更可能是禽兽不如的行为呢!
所以残忍的人面对残忍的酷刑,又有何之错呢?

死刑并不可怕,可怕的反而是人。。。
因为有些人的行为举止似乎比死刑来得更加可怕多呢!
死刑是已定制的法律,可是人却是难以捉摸的,
要害怕死刑带来的危害以及可能判断错误造成无辜生命白白牺牲,所以强制废除死刑,
那人类岂不是更应该被‘废除’吗?
又有多少人可以有‘读心术’,能够‘阅读’人来人往的人究竟会不会发神经挥刀乱砍,
甚至是引爆炸弹呢?

要废除死刑,那这些十恶不赦的人,要遭到怎么的“待遇”呢?
走法律的“漏洞”,然后又逍遥法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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