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针刺不到自己就不会感觉痛”,
这句话也可以让美国感受到这一种痛咯!!
还记得N年前香港发生的“反中”示威游行,到最后变成暴动那事件吗?
那时候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这些又曾经说过了什么呢?
有人说,这是香港“最美的一道风景”,
还有那些欧洲所谓民主的国家也批评警方的举动根本就是不民主的,
还有认为这是“剥削”了香港人的民主自由,更是打压香港人的人权。
可是今天“风水轮流转”了,美国也发生了类似的示威活动,
看看美国政府又是怎样的对付示威者呢?
是很秉持着民主自由的原则让示威者继续的示威吗?
这怎么可能发生在美国呢?美国警方还不是用暴力的手段对付示威者,不是吗?
只是觉得奇怪当年谴责香港警方和政府不是的欧洲民主自由国家为何鸦雀无声了呢?
还有那些当年一直强调民主自由就应该让示威继续的人又在哪里呢?
当年一直强调美国这样那样的人,又一直“歌颂”美国的民主自由的人又在哪里呢?
今天美国总统谴责示威已经“走调”了,
示威者破坏公物影响了大学的操作,所以用这一种手段是必然的。
相比起来,当年香港的那些暴徒比美国更猖狂,
但香港政府动用警力却被批,美国用就合情合理吗?
真的不懂一直强调民主自由人权的欧美为何也这么的“双重标准”呢?
是不是这些国家的领袖也有严重的“双重人格”的原因呢?
我支持示威,但也支持动用警力一旦示威变成了骚乱,
这就像当年的“反中”示威,我真的支持,
但最后当变成的暴动和骚乱之后,我就非常支持警方的举动。
一样美国的支持巴勒斯坦活动如果没有发生占据大学举动,我肯定支持,
但一旦发生暴乱了,不管谁对谁错,这样就难免警方会动用武力驱逐咯!
今天不管是香港还是美国,就算是政府有错,他们会承认吗?
香港示威者和美国示威者又否会为暴动“买单”呢?
不会吗?所以这关系到民主自由人权吗?
这所谓的民主自由人权都是欧美欺骗的“口号”而已啦!
香港的示威是打压人权和民主自由,美国这种就不是,这就是美国的“哈巴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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