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生示威活动其实应该不算是“新鲜”的事情了,
再说,一个民主的国家,示威真的是很普遍的。
但问题就是美国每次的示威活动总是很引起“轰动”,
最后可能都会变成暴力的事件,就像这一次。。。
当然这次的暴力事件,也许是一小撮人引起的,
可是问题就是,该国政府与执法单位是如此处理这些暴徒们的行为举止。
今天美国的暴力示威活动已经被人拿来和香港示威暴乱相提并论了,
这也难怪,毕竟两家事都是‘单纯’示威“走调”的。。
有人一直强调两件事是不一样,但暴动就是暴动,
这已经和失去了示威的意义了,
除非示威其实就是一定有暴力,否则这已经不是示威了。
记得当香港的示威变成暴力时,
很多国外媒体,甚至美国总统表示这只是民主的做法,
香港执法单位用强制的手段对付暴徒们绝对是违反了民主的自由。。。
可是当今天在自家发生的如此暴乱的活动时,
这位总统先生却表示有必要时,应该开枪对付这些暴徒们,
嗯,我不知道这两件事是否应该相提并论呢?
但我知道这绝对是“针刺不到肉不知痛”的感觉吧!
很奇怪,为什么别人国家发生暴乱,
当地警方采取强硬行动就被说违反民主,
但当发生在自己国家时,‘违反民主’就不曾出现,反而是要尽快平息暴乱。
嗯,这或许就是美国总统的双重标准吧!
还记得,昨天这里有位大学生一直批评中国都持着双重标准的原则,
可是今天看看美国总统的举动,岂还不是一样也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