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7日星期六

标准是什么?

黄明志,马来西亚的音乐人。
但在国内一些种族主义分子来说,
他是一位非常讨人厌的人物,更是一位挑起敏感话题的人物。

就像最近他发表了一首MV,就引起了争议,
更有人报警要求警方捉拿他,
因为他涉嫌了非常严重亵渎宗教。
而警方动作也非常快,在他回国后就迅速把他逮捕了。

也许有看过这MV的人都觉得奇怪,
究竟哪里涉嫌了亵渎宗教呢?难道是在回教堂跳舞吗?
难道是说了不该说的:“阿拉”字眼吗?
还是因为类似这样的服装就代表着亵渎宗教吗?
真的不明白,一个属于阿拉伯人的装扮,难道就可以代表是“阿拉”吗?
这真的就不清楚了,只有那些居心的人才清楚了。。
有人说,就是有人用这样的装扮描述了有关“阿拉”,
欧洲各国,尤其是法国的查理周刊才会惹上杀生之祸的,也引发了一连串的恐怖袭击。
可是这样的说法根本就是无理取闹的,
因为那些人是没人性没思想,禽兽都不如的败类,
这样的服装就代表这是“阿拉”的话,那我们这些去报警的种族主义分子也是无知肤浅呢!
如果是真的,那我想这些人与恐怖分子的思想似乎越来越接近了。。。

不理解黄明志究竟哪一幕亵渎宗教呢?
而警方究竟又用什么标准来逮捕他呢?
说到亵渎宗教,那试问总警察长的兄长到别人的教堂示威抗议,
更把挂在墙外的十字架强行拆除,试问这难道也不是一样亵渎宗教吗?
可是为什么这位与总警察长有密切关系的人却只是遭到盘问而已,
又不见像对付黄明志一样又扣手铐带上庭呢?

我真的不明白警方逮捕的标准是什么?
而亵渎宗教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难道就只因为他是话题人物,是种族主义者不喜欢的人物,
所以他做的一切都是有罪,都是会让人敏感的?
究竟亵渎宗教又否只是涉嫌一个宗教而已呢?
难道有其他种族亵渎其他宗教就不被视为是亵渎宗教吗?
真的越来越不明白这个国家的标准究竟是什么呢?

难道真的只有是“自己人”才会“平安无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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