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有罪?无罪?

一个人在还未在法律判罚前,人人都是清白与无辜的,
因为法律强调的是人人平等的。

可是当某些人以司法名义‘介入’了法律,更‘操纵’法律,
那试问这样经过法律判罚的,又否代表着公平呢?

看看近日轰动我国的案件,出乎意料的判罚结果,
可是多么让人失望的啊!
既然在有证据的情况下,也可让凶徒逍遥法外。
这可是让受害者家属造成了二度的伤害,
那试问这样的判罚,又否可称是法律是公平的呢?

这几天,我国司法又将会对轰动全国,
甚至是全世界的少年控诉被老人鸡奸案做出判罚了。
但这宗无中生有的案件,对于国人来说,
如果老人被判有罪,那肯定是存在很大的“政治阴谋”,
但如果无罪,这也当然应该,因为起诉人的说法不一,根本就是“做故事”嘛!
以如此荒谬故事来陷害这位国内有影响力的政客咯!

法律始终是公平的,
但当有心人‘介入’司法‘玩弄’法律时,更将有罪与无罪颠倒了,
在法律永远没有‘话事权’的情况下,
那有罪?无罪?也将永远不会再有正确的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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