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

合法化飙车族???

也许受到政府合法化非法外劳的关系,一群‘脑残’的青年日前既然要求槟城政府建一阁飙车道,让他们飙车,咦,这不是要合法化飙车族吗?

OMG,非法活动既然也敢敢提出如此大胆要求,看来,政府合法化非法外劳,似乎给了这些‘脑残’青年们一支‘强心剂’了。。。。。。。其实,相信很多人与我一样的看法,这些人都是受‘摆步’的‘棋子’而已,因为它们大多数都是政府的人(因为早前政府里的某个政党大事宣布接受飙车族为党员),目的当然就是搞破坏、捣蛋、搞坏社会安宁,重点当然就是‘唱衰’不是属于政府的槟城。

如果他们是政府人理应向中央政府提出要求,可能中央政府为了选票,可以答应这‘无理’的要求,可是。。。。。。。。。。。“Oooooiiiiiii,U Orang Sudah Salah Jalan,Mau Minta,Minta Sama Kerajaan Pusat,Bukan Kerajaan Negeri。。。。”Tapi Hur.Sudah Biasala,这些飙车族已经习惯了Jalan Mati的,这样飙也不知道几时死而已。。。。。。。。

如果就连支持干净选举的竞选盟(Bersih)都被列入非法组织,那请问违法、非法的活动,又否应该也被列入非法呢?再说,就连可以合法的赌球,甚至星期二有特别期的开彩日,都被槟城政府‘鸟’、反对,试问要槟政府合法化飙车族,可能吗?休想,飙车族,Balik Mimpi吧!!!!!!!

用建飙车道来合法化飙车族?再用可能会成为赛车手这样的理由,根本就是烂烂的理由,我们这里不是很多人踢球吗?也不是很多羽球场吗?我们又可以看到多少好的成绩呢?又有多少个李宗伟呢?如果飙车组这个非法活动都可以争取合法,那全部非法活动,如犯毒、抢劫、杀人、强奸是否有该合法呢?别太天真、太傻了,合法化飙车族,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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