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因为涉及洗黑钱、滥权等的罪状被判入狱12年,罚款2亿,
但他还是有上诉的权力,
所以这是不是“最终的判罚”?真的言之过早呢!
这位我国第六任首相对于法庭的判罚感到失望,
而他一直强调自己是无辜的。。。
当然就算是一个杀人犯也一直强调自己无辜的,不是吗?
昨天在法庭还未宣判还可以说自己是清白,
但如今已经宣判了,还一直说自己无辜,这根本就是‘强词夺理’嘛!
永远就只有这一句,“钱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这些钱怎样会在我的户口”。。。
可是很奇怪的就是,
为什么发对党人士的户口有多余的钱,这个‘外人’就好像一清二楚,
但自己的户口有‘来历不明’的钱就不知道。。。
这好像也太荒谬了吧!
既然有‘来历不明’的钱就应该报警处理,
可是这位前首相却没有,而是自己“处理”了。。。。
到了今天才一直说无辜,并不知道户口会无端端有这笔钱,
这样的理由来为自己‘脱罪’,这也太离谱了吧!
但当还可以上诉到高庭,这表示还是有‘脱罪’的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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