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日星期四

警方会理会吗?

何谓煽动呢?
根据维基的解释是一种利用偏见情绪、恐惧及大众意识来增加政治权力手段,
煽动者一般会利用耸动的修辞和宣传来达到其目的,
主题多为国家主义、民粹主义或是宗教。

有人说,煽动是没有根据的指责,更是不确实的事实,所以才会被列为煽动的罪名。
嗯,那如果要求首相下台,会是煽动的罪名,
那首相在自己的党大会上的言论是否也是一种煽动罪名呢?

每个人都知道马来西亚掌权的绝对不会是华人,
可是偏偏咱们的首相却在这个大会上挑起种族主义,
问问自家的党员是要选择这个政党?还是那个自称是华裔的政党?
请问这岂不是种族主义言论?煽动的罪名吗?

为什么首相不拿其他政党来比较?偏偏却拿另一个被誉为是华籍政党比较呢?
这应该是明知故犯吧!如果这也不算煽动的话,真的不知道何谓煽动了。。。
请问能不能因为首相这番言论报案呢?而问题是警方又否会处理呢?

我想答案在每个人民的心中已经有了。。。
在这个国土上,所谓的煽动永远都是那些反对政府人该背叛下的罪名,
对于政府或是首相而言,这些言论根本就不是煽动。
如果不信,尝试叫反对党或是那被首相比较的政党人士说说看,
你看警方又会不会用煽动法令逮捕呢?

这样很清楚马来西亚的煽动永远只有那些敌对的人才会有的罪名,
就像首相的言论也提到对于敌人绝对不会手软,一定要硬!
这也清楚知道,为什么这个国家会出现那么多的种族主义者,
尤其是来自首相这个政党,也是号称国内第一大党的政党,
因为上梁不正下梁歪嘛!

弱弱的再问,首相的言论不算煽动吗?
首相的言论岂不是没有根据,不是事实,为什么不是煽动呢?
那要求首相下台自然的也不应该是煽动啊!
警方真的会因为有人报案而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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