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

习惯就好

每次有政府人士涉嫌的司法案件时,
就算还未有审判,但总是会早已经知道有一个答案,那就是没有事了。。。

看看那位在大庭广众煽动种族情绪的政府‘自己人’,
总检查署的一句,因为影片短,找不到任何证据,撤销了煽动的罪名。
我真的很质疑,难道总检查署看的影片不是我们都看的?是缩短版的?
不然为什么就是总检查署看不到、听不到煽动的证据呢?
还是其实总检查署根本就是对人不对事办事情呢?
只要有涉嫌政府‘自己人’的都会想尽办法的‘脱罪’?
就算提控也是对人不对事,只有那些不是‘自己人’的就比较容易受到提控的。。。

这也难怪啦!
因为总检察长自己也承认自己曾是政府的政党一份子嘛!
所以你说啦,这曾经是一份子的总检察长会否留点情面呢?
或许有些人说,绝对不会留情面的,因为总检查署是国家最高的司法署,
绝对不会不公正、不公平的。

但再看这个3年前轰动全国的养牛公寓案件,
嗯。。。。你说没有关系吗?
涉嫌者要求总检查署撤销对他的控罪后,
结果这被我们一般人看来已经是构成了罪行的案件,
既然被总检查署一句:“撤销控状”,无罪当场释放。
嗯,涉嫌者究竟又有什么权利呢?
而为什么总检查署可以这么容易听从呢?
涉嫌者并不是什么大人物,只是他太太就是当今政府政党的妇女组最大的人物呢!
今天这位大姐大虽不在政府部门办公,但也使首相特别的助理之类的,
据说每个月领的薪水可是不菲哦!
所以这样的人物会没有影响力吗?总检查署真的没有偏帮吗?
呵呵呵,没有关系这只不过是睁眼说瞎话而已。。。
唉。。。说实话,在马来西亚只要有涉嫌‘自己人’的罪行,
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了,
就像总检查署坚持不提控任何涉嫌1MDB的人士,
这也是一个活生生总检查署偏帮的证明了。
有罪?没罪?这一切都已经有答案了。。。。
对于总检查署的作风,或许我们也早已经习惯了,
但应该说,对于这一切有关政府机构的处事,应该习惯就好了,
他们就算是独立操作的检调机构,但也是存在着偏帮政府的机构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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