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日星期日

是谁的错呢?

手机从以前单纯的只能通话,到今天的可上网、视频、定位服务、听歌、发送图片、拍照、摄影、收音机及看电视等的功能。电脑也从较富有的人才有能力拥有的高科技产品到今天几乎每家都不可缺少的产品。网络从较难有的线路到今天几乎那里都无所不再,这全赖今天科技的发达呢!!当然,这也包括照相机及针孔从以前的不受欢迎的产品到今天也是每处都可得到的。
到底这些产品带来的是好处或是坏处呢?其实应该有好,也有坏吧!!好的是它可以为我们增加科技的知识,也带领我们走向较先进的时代。坏的是让一些不良分子用来干些不良、不雅的举动,就像偷拍、偷窥、网路上发表不良的讯息、图片等。也许是因照相机、针孔非常普遍造成了原本无能为力的变态狂,大胆了起来了!!
到底这是谁的错吗?谁又应该负责任呢?被偷拍、窥者?政府?社会?年代?变态狂?还是其他呢?其实,我各人认为干案者是最需要负责的,因为他利用了年代拥有的科技产品来满足他的欲望、兴趣。也造成社会有如此的跟风呢!!
其实,我各人认为有如此的行为并没有什么不妥,只要不把这变态的行为显示给与大众‘观赏’,这没什么不对吧?再言,这也是他们兴趣,为什么要为它感到羞耻呢?最另人觉得可恶的是及不对的是,那些人偏喜欢把他们的杰作及变态的举动,通过手机、电脑网络发布,向世人‘展示’他们变态的能力,最气的是发布的照片、片段都是受害者不知情下被变态狂发布的。那你说这些变态是否该负责呢?
如果把如此的事情推给社会、年代,是乎并不公平叻!!难道我们又要回到50、60年代吗?无网络、无手机的时候?就连穿件比较少布的服装,都会被人弹得一文不值,还会被批评、发出:“咿。。。。。啊。。。。。。。咦”、‘龟亩’(粤语)咯!!!不守妇道、不知羞耻等的年代吗?如果这样我们会怎样呢?
再说,网络、手机、电脑都是无辜的,只是它们被那些无良的变态狂利用来呈现他们欲望、复仇的工具而已嘛!!!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