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觉得马来西亚是中港台以外,
保存中华文化最好的国家。
这绝对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啊!!
虽然如此,我们不只是保存了一些传统文化外,
也会有属于我们自己“特色”的文化。
所以当来自外地的人到了别人的国家,
就应该学会尊重别人的文化。
在新年期间就发生了有外地人因为一些“小事”引起的争议,
这原本就是很小的事,但那位外地人在初一骂人遭到网名辱骂之后,
竟然去报警也使到无辜被骂的人遭到警方调查。
看到这里就觉得非常的愤怒了,
一个破口大骂别人指责别人不是的人,
竟然恶人先告状,把自己装成是受害者。。。。
这恶不恶心啊!!
要知道每一年的除夕夜晚过了12点后,
放鞭炮庆祝初一是一贯的习俗,不是吗?
如果不是马来西亚人,那你也不可以指责别人吵醒你的孩子啊!
一年只有一次的年初一,庆祝又有何罪呢?
再说,今天政府已经允许燃放鞭炮了,
庆祝又有何错之有呢?
还有,每年都有人呼吁保护好自己的“毛小孩”,避免被爆竹声吓到,
当就连“毛小孩”都已经有预防了,
那试问一个母亲却不懂如何在这段时期保护好自己的小孩,
那又有什么资格去当一位母亲呢?
最不能接受的就是恶人先告状,
明明是自己去“找茬”,但却扮成受害者说遭到恐吓,
这根本就是这位外地人的行为被网名批评后,
再去报警指责遭到别人的恐吓,但视频中只看见外地人的野蛮和不讲理,
真正受害者根本都没有恐吓,这简直就是浪费警力资源咯!!!
真的被恐吓的是那位受害者,而不是报案者咯!!
难不成警方真的要调查所有的网名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