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财政继在上个星期五被提控后,
将会在今天早上在槟城法庭上,连同妻子一起被控上庭。
至于究竟是什么罪?还是那“莫须有”罪名吧。。。。
先说这件事,其实这位前财政和首长也是咎由自取,
但这不代表是罪有应得,
只是说既然已经公开招标了,那过去了这么多年,
为什么就是没有见到工程正在进行中呢?
也许有人会说,中央政府的阻止,但他们自己也好歹也当过中央政府啊!
为什么过去了这么多年就是未见工程进行中呢?
或许海底隧道的工程是艰难的,
但既然相关公司已经得到招标了,那就应该开工啊!
可是为什么就是不见公司开工呢?
这就是一个疑问了?
但相信今天政府,甚至是反贪会‘针对’的就是这位前任财政、首长而已嘛!
所以,这是不是他自己咎由自取呢?
可是现在的问题不只是州政府或是中央政府而已,
问题也是在该公司,也就是这案件的负责人啊!
他当时候是大赞这位前任首长、财政的,
可是当政府倒台之后,“枪头”就开始‘针对’这位曾赞赏的人,
请问这位负责人没有可疑吗?
要知道他的公司得到招标之后,
为什么不去开工呢?如果当时候这位前首长有错的话,
那该公司的负责人难道就没有任何的责任吗?
如果有的话,那反贪会就因为听取这样没有诚信人的言论后,
就把这位前财政控上庭的举动,
这没有‘政治目的’又有谁会相信呢?
这家公司为什么不开工?
这家公司为什么相隔这么久,偏偏等到政府倒台后才来指控呢?
要知道2013年至2018年前,政府还是当今这个政府哦!
你说是根据证据办事,那这家公司和这负责人的证据可以信吗?
如果这位前任财政有罪,那这家公司也岂不是应该被提控欺骗吗?
如果有罪,那双方都应该有责任,
一个听信一家没有“料”的公司负责一项大工程;
另一个就应该是伪造假资料欺骗。
但这就不足以被提控啦!因为所谓的证人的证据都不可信啦。。。。
但这又怎样?今天执法单位说有所谓证据哦。。。。
那就在法庭申讨清白吧!
但还是觉得这位前财政为什么当初就不开始工程呢?
要不然就不用遭到‘有心人’如此的迫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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