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

吐槽(43)

前任财政继在上个星期五被提控后,
将会在今天早上在槟城法庭上,连同妻子一起被控上庭。
至于究竟是什么罪?还是那“莫须有”罪名吧。。。。

先说这件事,其实这位前财政和首长也是咎由自取,
但这不代表是罪有应得,
只是说既然已经公开招标了,那过去了这么多年,
为什么就是没有见到工程正在进行中呢?
也许有人会说,中央政府的阻止,但他们自己也好歹也当过中央政府啊!
为什么过去了这么多年就是未见工程进行中呢?

或许海底隧道的工程是艰难的,
但既然相关公司已经得到招标了,那就应该开工啊!
可是为什么就是不见公司开工呢?
这就是一个疑问了?
但相信今天政府,甚至是反贪会‘针对’的就是这位前任财政、首长而已嘛!
所以,这是不是他自己咎由自取呢?

可是现在的问题不只是州政府或是中央政府而已,
问题也是在该公司,也就是这案件的负责人啊!
他当时候是大赞这位前任首长、财政的,
可是当政府倒台之后,“枪头”就开始‘针对’这位曾赞赏的人,
请问这位负责人没有可疑吗?
要知道他的公司得到招标之后,
为什么不去开工呢?如果当时候这位前首长有错的话,
那该公司的负责人难道就没有任何的责任吗?

如果有的话,那反贪会就因为听取这样没有诚信人的言论后,
就把这位前财政控上庭的举动,
这没有‘政治目的’又有谁会相信呢?

这家公司为什么不开工?
这家公司为什么相隔这么久,偏偏等到政府倒台后才来指控呢?
要知道2013年至2018年前,政府还是当今这个政府哦!
你说是根据证据办事,那这家公司和这负责人的证据可以信吗?
如果这位前任财政有罪,那这家公司也岂不是应该被提控欺骗吗?

如果有罪,那双方都应该有责任,
一个听信一家没有“料”的公司负责一项大工程;
另一个就应该是伪造假资料欺骗。
但这就不足以被提控啦!因为所谓的证人的证据都不可信啦。。。。

但这又怎样?今天执法单位说有所谓证据哦。。。。
那就在法庭申讨清白吧!
但还是觉得这位前财政为什么当初就不开始工程呢?
要不然就不用遭到‘有心人’如此的迫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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