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废除死刑看来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虽然首相与副首相一直强调还得听取民意,
但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已经宣布将会被废除死刑的几个罪行。
真的不明白,废除死刑真的有那么势在必行吗?
不能因为当今政府的国会议员大多支持废除死刑,
再加上一些坚决废除死刑的人权组织的支持就这么仓促的做决定嘛!
也不明白,政府说,要听取民意,又不接受一些媒体向外收取到民意,
那究竟用什么准则来定义‘民意’呢?
总不能因为一些国会议员和人权组织的人就当成民意吧!
我相信一些媒体做的民意,很多人都是坚决反对废除死刑的。
政府如果不举行公投来决定废不废除死刑的话,
那媒体所做的调查就是民意了。
“杀人填命,天公地道”,
犯了严重的罪行就应该承受严重的惩罚,
死刑虽然不能阻挡罪恶的发生,但绝对会有一个恐吓和提醒的作用啊!
所以,还是一句:“坚决反对到底”。
希望政府不要仓促的实行,也可以听取大多数马来西亚人都反对废除死刑的民意,
否则就真的对政府太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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