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7日星期三

有意义吗?

 马来西亚的行动管制令又再一次的延长了,
可是老实说这个延长有什么意义呢?
虽然近来的确诊人数已经有‘回暖’的趋势,
可是所谓的行动管制令又或者是有条件管制令也好,
这究竟又有什么分别呢?

当时候的管制令可是禁到大家都怕,
可是今天的管制令却是如此“宽松”,
有禁就好像没有禁一样呢!
所以就算再延长也好,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其实今天政府做的这一些决策根本就是“多余”的,
如果政府在去年疫情开始严重的时候就实行这样的管制令,
那请问我们会有今天的管制令吗?
政府当初给予的理由是不让人民不便,
可是今天政府为什么又实行呢?

如果政府实行的管制令是如此“宽松”的话,
就是不解为何当初不实行如此的管制令呢?
而实现如此的管制令,还是管制令吗?
那就算再延长也好,这样的管制令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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