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

政府眼中的民主。。。

何谓民主(Democracy)呢?
民主就是人民的权利,主权在于人民,
通过人民的意愿去推选的制度,就可以被誉为是民主。

民主制度通常都是关系着国家政府的,
因为一个民主的国家,政府都是透过人民选出来的。
但在马来西亚,我们也是实行民主制度的,
可是对于马来西亚政府来说,民主却是有分“政府民主”与“正常民主”。

什么又是“正常民主”呢?
这就是一般我们都知道的民主制度咯!
那什么又是“政府民主”呢?
这就是我们国家政府眼中的民主咯!
什么又是政府眼中的民主呢?
就举一个例子,当有人举行示威并呼吁领导人下台时,
我们总是会听到领导人说,我们是民主的国家,需要靠的是民主制度,
而不是透过示威抗议来推翻领袖或是政府的。。。

可是当政府用‘诱惑方式’让民选的议员们过档并间接造成政权遭到推翻时,
又不见政府把“民主”挂在嘴边,
当人民开始崛起时,却一直强调不可以用如此“肮脏”手段来推翻政权。
政府难道用这样的手段来推翻政权是完全符合“民主制度”吗?

这也是所谓“政府民主”咯!
在政府眼中的民主定义就是他们可以利用‘肮脏手段’去夺权,这是完全符合民主的;
但就是不容许人民示威抗议去推翻政权,因为这不符合民主的。。。
“政府民主”再多么‘肮脏’也是清高的,
但如果大家‘复制’这样的举止时,政府又会批评这完全不符合民主程序了。

政府眼中的民主,简单的来说,只要对他们有利无害的,这就是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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