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女神(Justitia)是作为法律基础的公正道德的象征。
她手握着剑代表着制裁犯罪的正义武力;
手持着天秤代表公正公平的审判;
女神眼睛以眼罩遮盖这也代表着平等、客观、不徇私、一视同仁的法治精神。
所以有人说,法律面前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
可是法律是否真的犹如正义女神的精神呢?
嗯,的确今天的法律制度真的会让人感到质疑呢!
这一切有时候并不是法律的问题,而是执行法律人的问题啊!
以前战国时代也有一句:“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但这句话在今天还会‘有效’吗?嗯,我想应该是很难会实现的吧!
7年前,中国发生了一宗死亡意外,肇祸人就持着自己的父亲是高官显要,
一句“我爸是李刚”成为了当年最夯的词句。
这一宗的意外也显示着今天什么法律、什么战国的名句都根本就是没有作为的。。。
“我爸是李刚”或许有人说这一切都是发生在外国而已,
在本地是绝对没有这样的事发生的。
可是在本地真的没有吗?或许在本地就不是什么死亡意外,
但这并不表示其它涉及违反法律的案件就没有发生啊!
看看最近一次发生的国会议员遭到围殴事件,那一个判罚真的让人大掉眼镜呢!
这又是为什么呢?还不是因为涉及人士是政府高官显要的儿子嘛!
或许有人说这样的判罚是合情合理的啊!
但当你看到有些人因为偷窃就得遭到牢狱之灾,
有些甚至辱骂被罚钱了还不能了事,事后总检察署还要多加罪刑呢!
可是当你看到这些嚣张的人围攻一位国会议员不只,还辱骂还动手,
但判罚只是罚款100零吉了事,试问,这又是什么法律呢?
今天当一位人在网上辱骂国家领导人,看看后果又否也是罚款100零吉了事呢?
我想牢狱之灾肯定是逃不了的咯!
可是偏偏就是因为惹事的都是政府显要高官的儿子,
而掌管法律事务的也是属于政府的一部分,所以这个质疑会有错吗?
也许法律在我们国家真的是“无辜”的,
它“无辜”的被我们国民灌上“质疑”,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相信就是我们的执法单位吧!
如果说中国的贪污是全世界最严重的,但就算那为肇事者说自己的爸爸是高官显要,
那为肇事者依旧受到法律的制裁。
可是在我们的国家呢?也是有,所谓的制裁还不就是轻微的罚款咯!
所以,中国的贪污严重,那我们国家岂不是连带关系更加糟糕吗?
哎。。。。。这就是马来西亚为人不知的另一面咯!
或许下次如果有人因为某些事件被提控了,
又或是因为殴打而被提控,而‘结局’并不是罚款100零吉时,
那你真的只能对天大喊:“为什么我爸不是官。。。”咯!
“我爸不是官。。。”,那就休想得到任何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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