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6日星期四

悬案,真的很够悬咯。。。。。。

经过56天的审讯后,惊动我国的赵明福案件终于有了结果,可是结果似乎都不能够让大众满意,因为法庭既然宣判这宗案件为“悬案”咯!!!
我的天啊!相信不只是死者家属接受不了这结果,就连许多民众、大众都接受不了这所谓的“悬案”咯!!在我的影响中,马来西亚应该还是第一次听到“悬案”的事件吧!!冤案、冤狱,我们都听过,可是“悬案”既然也发生在我国叻!!(在我们这里判“悬案”时,美国法庭宣布释放一位坐了30年冤狱的受害者,还他30年的自由。。。。。可是,我们这里却。。。。。。哎!!!!!!!!)
悬案,真的想不到也发生在马来西亚。也许受到电视剧、卡通片的影响,认为只要有证据就一定会水落石出的,为死者讨回公道,正所谓证据不会说谎咯!!可是不知道是电视剧、卡通夸大还是我国的执法单位‘功夫不到位’,在马来西亚既然有证据也会被判是悬案,这真的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叻!!!
悬案当然有,但不是在人与人之间发生,如果你说美国2个小地方及全世界多个地方都发生了千多支的小鸟及鱼集体的死亡,至今还找不到答案或是麦田怪圈的形成,就连科学家都给不到一个明确的‘答案’,那才叫‘悬案’啊!!悬案的定义,对我而言,可能是另外一个空间的‘灵异’干的‘好事’,就连现代的人都无法给于正确、明确的‘答案’,这才是悬案咯!!可是这宗案件,有了物证、人证,还有法医的证明既然还会被判悬案,真的让人摸不着头咯!!
难道,法庭认为死者是被另外一个空间的灵异陷害的吗?这所谓的证据都是灵异‘制造’出的吗?这样没有科学根据的事,难道法庭也可以接受吗?如果这样,下次全部人为了脱罪,用了一些毫无根据的方法,法庭是否又可接受呢?如果,不接受,为什么今天又可以判罚悬案,那岂不是有双重标准吗?
如果,法庭要判罚悬案,那一早就可以判啦!!又何必审判这么久呢?又传召第几个的证人,又传召什么什么的证物,干吗那么麻烦呢?直接了断不是更好吗?何必浪费公款、浪费人力呢??
我非常赞同死者家属上诉,推翻法庭宣判的“悬案”咯!!因为相信不只是死者家属接受不了,就连一般普通民众也难接受这判罚咯!!也希望首相遵守自己的承诺,成立一个皇家委员会来介入调查这一宗‘不平凡’的案件咯!!要不然这宗悬案,真的很够悬咯!!!!


我自己始终认为The X-Files的案件及麦田怪圈的出现,才叫悬案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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