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8日星期四

吐槽(1353)

每一次都在揶揄台湾的司法,
把一个杀人犯就因“可教化”就逃过了死刑。。。。。
但万万没想到我国轰动全国的杀学生案件的嫌疑犯,
也被我国法官判罚有精神病而似乎也逃过死刑之罪啊!!!!!

这也不尽让人质疑究竟我国司法是怎么了啊?
虽然嫌犯是一个未成年人,但这绝对不是就可以为所欲为的理由,
最不能接受的就是还说精神状态有问题。。。。。
有问题还可以如此‘策划’如此残忍的命案吗?

如果精神状态有问题就可以杀人,
还不需要背负任何的法律制裁的话,
那试问这个世界岂不是天下大乱吗?
精神有问题就可以逃过法律制裁?
这答案似乎不是所有人愿意看到的结果啊!

这样的判罚岂不是和台湾司法界的法官一样吗?
昨天我们总是揶揄别人的法官真的是“恐龙”,
但今天这样的判罚在我国“上演”,那岂不是一样狠狠的打我们一巴掌吗?

当今天未能“以暴制暴”的时候,司法就是给予死者与家属“最好的报复”,
但很遗憾的当司法未能给得到一个让不只是家属不满意,
甚至让所有人都觉得荒谬判罚时,
那请问谁才可以给死者一个公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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