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8日星期日

香港示威系列(10)

示威是一个民主国家最基本该有的权利之一。
但不是所有的示威都会被民主政府‘认可’,
哪怕只是一个讲究民主的国家也好,
只要示威变得“暴动”,什么民主的国家政府也会尝试‘打压’示威者的。
但对于香港这班年轻人来说,这个道理并未能说服他们,
因为他们认为只要‘打压’示威者就是不民主的举动,政府就要负起责任。

可是看看法国维持也是几个月的“黄背心运动”,
最后还不是政府采取严厉的举动才让事件稍微平息了吗?
还有今天这班年轻人“崇拜”的英国,
2011年时发生的伦敦骚乱事件,当时候的政府还不是一样严厉的捉拿示威者吗?
而且警方更通过了照片与视频就去对付那些示威者。
请问当时候这班香港年轻人又否谴责英国警方使用不妥当的行为捉拿暴徒吗?
嗯,也许这些“脑笋都未生埋”的年轻人根本没有注意这事件,
因为今天他们看到的是把‘事情放大’的问题。。。。

民主可以给予人民示威的权力,
但并不代表做错事就不可以受到法律的制裁啊!
如果你认为你做的事是对的,别人做的就不对,那就根本没有资格谈民主;
因为这和共产主义又有何分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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