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

太离谱了。。。

1119的和平集会总算是在和平的情况下顺利进行了。
这再一次显示我们国家举行的集会并不像政府说那样的‘不成熟’,
因为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有了恐怖的经验,
参与集会的人已经懂得自律,更不会被挑衅而引起暴力的事件了。
只有那些不愿意面对‘人民力量’的政府才会一直刁难集会而已。

但这一次的集会也会引来政府秋后算账的情况,
最新的又有几位领袖已经被警方逮捕了,
可是最离谱的就是引用了国安法令(Sosma)来控告这次集会的主办负责人。
也许有些人对所谓的国安法并不熟悉,
这是一项为了保护国家安全与和平而订制的法律,
主要的就是对付那些危害国家与国民安全的“恐怖分子”订制的,
但它也引起反弹,因为警方可以引用这法令不用扣捕令就可以逮捕相关人士,
而由国家安全理事会为首的可以引用这法令‘越过’最高元首就可以自行宣布紧急状态。
这也让许多人认为是‘越权’,更是侵犯了自由与民主,还有人权。

或许会认为这只是高官的一种职权而已,没有可谓的离谱,
但要知道这法令最高的刑法是死刑呢!
这也是说,在没有任何的逮捕令,只要这些自称是“国家理事会”成员认为有罪的,
那就可以随时地逮捕,那怕只是举行一场集会。
试问,这不离谱吗?一个自称民主的国家,却动用如此不民主的法令,那算民主吗?
要知道今天这一场集会就是被政府认为是“反政府”集会,
就把集会负责人列为是“恐怖分子”,等同于毒贩等相同罪行。
反而那些抢掠杀,甚至是贪的人,反而就不算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都没有死刑。。
一场集会就被誉为是危害国家安全与和平,这不离谱吗?

我想最不离谱的就是国家的这法令与“金三胖”一样的霸道与专制咯!
办一场集会就被誉为“恐怖分子”,分分钟要面对死刑,这是什么民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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